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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1日

大会决议

大会决议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A/55/L.95 和Add.1)]

55/282. 国际和平日

大会

回顾其1981 年11 月30 日第36/67 号决议其中大会宣布将大会常会开幕之日即9 月第三个星期二正式定为国际和平日以事庆祝专供所有国家和人民在自己内部以及在彼此之间纪念和加强和平的理想

又回顾大会其他有关决议包括2000 年11 月3 日第55/14 号决议

重申纪念和庆祝国际和平日有助于加强和平理想以及缓和紧张局势消解冲突根源

考虑到这是在全世界停止暴力和冲突的独特机会也考虑到使全球社会尽可能广泛了解和纪念国际和平日的重要性

希望提请人们关注国际和平日的目的因此确定一日年年庆祝这一日应与大会常会开幕之日分开

1. 决定从大会第五十七届会议开始每年在9 月21 日为国际和平日举办活动提请所有人民关注庆祝和纪念和平的这个日子

2. 宣布此后国际和平日应成为全球停火和非暴力日并邀请所有国家和人民在这一天停止敌对行动

3. 邀请所有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以及个人以适当方式包括通过教育和公众宣传庆祝国际和平日并同联合国合作实现全球停火

2001 年9 月7 日

第111 次全体会议

来源 www.un.org